公 示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院对2022年新招聘人员中有工作经历者且工作经历连续满1年者开展试用期满(6个月)考核工作。经基础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定如下考核结果:
考核教师:于萍、周婷
考核结果:合格
公示时间为3天(5月23日—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公示电话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82364332
基础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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