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经校内选拔后以校为代表队直接参加省高职组大赛。各市中职学校经市级竞赛选拔后以市为代表队参加省中职组大赛。广德县可单独选拔组队参加省赛,每项目限报一人或一组;宿松县参加安庆市选拔。
省属中专学校、省属高职院校中专部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合肥市教育局选拔后组成省属代表队,也可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与当地选拔后代表该市参加省赛(每校只能选择一种参赛方式)。
二、在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各地各校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大赛期间,学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大赛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有关通知及附件、比赛规程、大赛进展动态等将及时在安徽高教网、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发布。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提高参赛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各地各校要以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学生参赛面,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市级奖项管理,一、二、三等奖项设置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赛选手的10%、20%、30%;市级大赛参赛选手及获奖选手名单均须公示。各地各校在参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系。
五、联系人
高职组:省教育厅高教处,朱永国, 0551-62831868;
中职组:省教育厅职成处,饶庆眉, 0551-62831846;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处:陈德宝,0551-62673947。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13日
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深入贯彻《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6〕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展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和学生风采,突出“大赛点亮人生 技能改变命运”的时代主题,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氛围,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结合,更好地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办单位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
三、组织领导
大赛设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和平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解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有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刘少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兴旺 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裴民宪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副主任
成 员:左申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晓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处长
朱 彤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汤仲胜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张庚家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卢 鹏 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李灿莉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白鸿志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各承办职业院校院(校)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处,朱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锋、檀梭、陈德宝、马军、徐贵亮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李灿莉同志兼任专家委员会主任。
四、大赛时间
高职组:2018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确定具体赛项后另行通知。
中职组:2018年3月9日-11日,3月9日报到。其中手工制茶项目定于4月14日至15日比赛。
五、参赛对象
高职组参赛对象为全省高职院校2018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4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18年在籍全日制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1997年5月1日之后出生)。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可参加省赛,不参加国赛。
省级及以上示范校、重点校必须选拔相应专业学生报名参赛。
六、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分高职学生组、高职教师组、中职学生组三个组别:
(一)高职学生组
承办院校、赛项等另行通知。
(二)高职教师组
职业院校外语微课等信息化教学大赛具体项目待定。
(三)中职学生组
设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教育类、旅游服务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农林牧渔类、石油化工类、土木水利类、文化艺术类、医药卫生类等12个专业大类共65个项目。
每位参赛选手应确定参赛项目(除手工制茶项目每位选手可报两个项目外,其它项目每人限报1项,不得兼报)。
个人项目选手不足9人、团体项目选手不足5组的,取消该比赛项目。
具体项目设置、组队方式承办学校见附件。
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的,高职组、中职组按高级职业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实施竞赛;竞赛试题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取。
七、大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高职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实施网上报名。
中职组:中职组继续实施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1月5日—1月31日。各市市级大赛均须统一通过安徽职成教网“信息化平台”报名。
(二)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材料
高职组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材料将由安徽高教网另行通知。
中职组报名时需登录安徽职成教网“信息化平台”,在“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的“技能大赛”栏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报名,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和学生证、身份证等辅证材料。
中职学生组个人项目每位选手限报一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每组限报2名指导教师。
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赛点安排,每个赛点按专业类别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八、大赛赛点及竞赛规程
大赛赛点见附件。
竞赛规程,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安徽高教网、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
九、有关费用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
大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分别按本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确定,其余为优秀奖。省赛及国赛获奖选手参加高校单独(自主)招生考试优先录取。
(二)职业资格的认定
汽车维修工、车工2个职业(工种),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各市、省直管县选拔赛成绩合格选手,只准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余竞赛项目按规定颁发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参赛教师、指导教师
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等级奖,颁发证书;在参加教育和人社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定、骨干教师培养、专业带头人遴选和名师评选等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优秀组织奖
省级大赛按各代表队获等级奖的数量统计总分,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总分前6名的颁发奖牌。承办院校和代表队按一定比例设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