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校办发[2018]14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2021 年(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合职院人〔2021〕23 号)要求,以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合职院人〔2022〕27 号)、《基础教育学院关于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一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基础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一批)中期检查、基础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名单
二、检查内容
导师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导师制听课、实践活动记录情况;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及专业发展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材料清单
1、完成中期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师手册》、《青年教师手册》;
2、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校办发[2018]14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指导材料及业绩成果的复印件等(盖学院章);
3、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验收检查汇总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
四、中期检查材料清单
1、《导师手册》、《青年教师手册》;
2、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合职院人〔2022〕27 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指导材料及业绩成果的复印件等(盖学院章);
五、基础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第二批)申报材料清单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合职院人〔2022〕27 号)附件 1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导师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一式四份)。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合职院人〔2022〕27 号)附件 2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指导教师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校办发[2018]14号)文件要求提交符合指导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
1、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6月19日下班前,由各教研室统一报教学管理办公室。汇心湖校区交221办公室,刘博;鼓山校区交302办公室,刘靓,电子版发刘靓QQ。
2、因故不能按期接受验收检查,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2021 年(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合职院人〔2021〕23 号)
2、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校办发[2018]14号)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验收检查汇总一览表
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合职院人〔2022〕27 号)
基础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2日